陕西汉中一名火锅调料厂负责人,因在生产粉皮时添加明矾超标,获刑6个月,刑期结束后继续经营涉案火锅调料厂。
市场监管局决定吊销涉案火锅调料厂食品小作坊生产许可证,负责人彭某终身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2015年10月,某火锅调料厂负责人彭某在生产粉皮时,添加明矾制作宽粉皮、细粉皮,均超出国家标准。2016年12月21日,陕西省汉中市汉台区法院犯以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判处彭某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然而...彭某在刑期结束后,仍继续经营涉案火锅调料厂,从事粉皮生产、销售工作。对此,陕西省汉中市汉台区检察院于2020年1月22日立案,调查发现涉案火锅调料厂的食品小作坊生产许可证仍在使用、未被吊销。
汉台区市场监管局于同年2月28日向涉案火锅调料厂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吊销其食品小作坊生产许可证,责令其负责人彭某终身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不得担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管理人员。
对此网友表示:“食品安全问题必须重视!后果必须严重!!”
参考信息:
《终身禁业!一火锅调料老板在粉皮里加明矾超标获刑》,检察日报正义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