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北京日报”。
2月9日,在北京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第 225 场新闻发布会上,北京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检疫检测工作组副组长、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副主任张华介绍,本市将加强部门联合监管。
新闻发布会上介绍,北京市委网信办加强酸检测网络销售、广告宣传、检测人员招聘等方面信息链接的智能监测,要求微信、微博、京东、支付宝、淘宝、天猫、拼多多、抖音、快手等平台及时下架清除或调整核酸检测违法违规网络销售广告和链接。
市市场监管局专门召开第三方检测机构核酸检测价格行政指导会,进行价格管理法律法规宣贯和政策指导,通过案例以案释法,规范核酸检测收费行为。目前未发现第三方检测机构价格管理违法事实。如出现违法违规行为,将及时查处。
在第223场疫情防控发布会上,北京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检疫检测工作组副组长、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副主任张华表示,为加强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降低群众个人负担,北京从1月28日起,将“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项目最高指导价格由原来的单检120元/人、5∶1混检40元/人、10∶1混检30元/人,分别调整为80元/人、30元/人、20元/人。价格不得上浮,下浮幅度不限。这是北京市第三次下调核酸检测价格。
张华表示,截至2月9日,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北京市市场监管局分别收到16起、3起关于核酸检测价格方面的投诉,其中涉及公立医院15起、第三方检测机构4起。涉及公立医院的主要是医保报销相关政策和要求提供混检等问题,涉及第三方检测机构的主要是要求提供混检和退差价等问题。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和市市场监管局及时调查处理,督促相关检测机构说明情况,妥善解决。从目前掌握的情况看,出现上述问题的原因,主要是个别第三方检测机构收费系统未能在28日即价格政策调整当日前及时调整、个性化服务未明确标注相关服务价格,群众对医保报销政策理解不充分、对单检和混检的技术要求不了解等。已要求公立医院和第三方检测机构加强政策宣传和沟通说明,及时退费,取得了投诉人员的理解和谅解。